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833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收起左侧

[神秘世界] 缅甸虫珀价格飞升 三年从300元涨到6万

[复制链接]

灰铜v1_01
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3-9-29 19:4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2013-9-7 16:23 上传
下载附件 (29.51 KB)



2000年,一只同等大小的蝎子琥珀,市价300元,2010年涨到了3万元,今年,其售价高达6万元,并且今后还有飙升空间。虫珀,因为它的稀缺而一度被人们冠以缅甸琥珀中“奢侈品”的称号。

  虫珀的价格,以虫的品种而决定其价值高低。五华区个私经济协会珠宝分会会长、云南省收藏家协会有机宝石专家宋树森说:“血珀、蓝珀以重量计价,而虫珀却以个计价,价格相对要更高些。特别是稀缺的虫珀,价格更是每年都成倍增长。”

  蝎子琥珀很稀有

  蜥蜴、蜻蜓、蝎子、蜘蛛的价格较高,其中,蜥蜴和蜻蜓由于较为罕见,价格最高,其次是蝎子。而最常见的蚊子、苍蝇、蚂蚁、甲虫,因为数量较多,多年来,价格一直稳定。

  在许多卖缅甸琥珀的同行看来,只要手中有一个市面上较为稀少的虫珀,往往他自己就能主导售价,例如一只完整的蝎子,今年市场价格为5―6万元,当别人没有货时,有的卖家涨到8万元,也成了理所当然。

  玉生堂的店主介绍:“上周,我去了一趟缅甸,已经没有蝎子的琥珀了,而且这一年多来,市场上都没有出现过蝎子的琥珀。如果明后年还挖不到蝎子琥珀,其市场价格还会成倍增长。这次琥珀节,除了带血珀和蓝珀参展外,我也会带着虫珀去参展,有价位在一百多到几千元,虫体完整的一些日常畅销的虫珀,但稀有的,像蝎子琥珀,我就不会带去,一旦卖掉,今后让我再找一个都难了。”

  当然也有例外,2000年,一只蚂蚁琥珀的价格为100―200元,到了现在,这个价格依然没多大变化。

  购买亿年虫珀需谨慎

  由于虫珀价格高,一般人很不敢贸然购买虫珀。因为虫珀的形成需要一亿年的时间,少则也是上千年,为此,一亿年前的昆虫,和现在的昆虫差别很大,虫体也仅是目前的四分之一。

  宋树森介绍,一亿年前的蚊子只是现在的四分之一,而蝎子的长度仅为3厘米。为此,很多人很难辨认出琥珀中的虫体,不敢花大价钱,大多购买几千元,肉眼能够看清的小蜘蛛、小蟋蟀等虫珀。但往往就是稀少的昆虫,价格才是最容易飙高。同时,这也是辨别真假虫珀的要点之一,在远古时代的虫珀没进化那么大,但市面上有的商贩出售的虫珀却很大,这就可以首先判断为人造虫珀。

  造型单一 价格受限

  缅甸琥珀产量不及翡翠的十分之一,虫珀更是稀少,但由于缺乏很好的包装,影响了缅甸琥珀的价格,业内人士称,市场上销售的缅甸琥珀价格,仅能算作“搬运工”的价格。

  缅甸琥珀是目前最古老的琥珀,它大概形成于七千万年前到一亿五千万年前。比其他产地的琥珀形成要早,堪称琥珀界老祖,价值当然高。云南毗邻缅甸,在货源及地形上极具优势,然而,由于缺乏平台,使得云南商家一直处于缅甸琥珀“搬运工”的地位。

  目前,云南没有完整的琥珀加工基地,许多缅甸琥珀来到云南,都是由商家在自己的小作坊中初步打磨后上柜售卖,所做出的成品,只能供给零售客户,一旦有客户需大批量购入,便只能卖原料。宋树森说:“我打磨好的虫珀可以卖到千元,但未经过加工的虫珀就只能以几十元一克卖出,这其中可能会有蚂蚁,也可能会有更珍贵的昆虫,但我们不敢往高叫价,不打磨出来,谁都不好估计里面的昆虫价格。”他希望大家能抱团合作,同时政府也能提供一个平台,“让我们的资源,在家门口就能展示,通过招商引资,让琥珀出云南的美名留在云南,逐渐改变商家仅做初级‘搬运工’的窘迫局面,这样一来,云南就能形成一条足具规模的琥珀产业链。”

  链接

  四招巧验琥珀真身

  目前,市场上的琥珀,鱼目混珠,以次充好的情况时有发生,为让消费者买到货真价实的琥珀,业内人士教消费者四招验明琥珀真身。

  1.比重法。用三比一的盐水(一份盐三份水)做比重计,天然琥珀的比重是1.08,会浮在水面上,假塑料则会沉底;

  2.针刺法。针烧红刺在琥珀不重要的地方,热针刺时,天然琥珀会发出松香的清香味,缅甸琥珀有适当的焦油味,仿制琥珀会有刺鼻的塑料味;

  3.紫光法。没有处理的琥珀或人造琥珀,在紫光灯的照射下会有很大区别,天然琥珀在紫光灯照射下有一层蓝色的荧光层,假琥珀没有荧光层,消费者可购买验钞灯来鉴别(花鸟市场均有售);

  4.腐蚀法。因为琥珀耐强酸强碱,用少许乙醚滴在琥珀表面,天然琥珀不会有反应,而柯巴琥珀会被乙醚软化。

  此外,消费者在购买琥珀时,最好到有信誉的珠宝店购买。

插件设计:zasq.net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 ( Q群323389227 )

GMT+8, 2024-12-12 06:49 , Processed in 1.919810 second(s), 54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